凤人医字[2013]99号
各科室:
为规范公务用车,提高办事效率和效益,防止用车腐败,保障乘车人员(包括驾驶员和患者)安全,根据县委办《57365z线路检测中心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57365z线路检测中心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的通知》(凤办字[2013]14号)文件要求,现对公务用车作如下规定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公务车辆的管理
1、医院公务用车包括行政车辆、120急救车辆。
2、行政用车由院办统一管理、调度。120急救车辆由急诊科统一调度。
3、杜文卫副书记为本部和分院公务车辆管理的分管领导;史国军副院长为新院工地公务车辆管理的分管领导;傅继荣副院长为120急救车辆管理的分管领导。
4、所有公务车辆的加油、维护、保养、审验、保险由院办负责登记和管理。
5、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资料除按规定由车辆驾驶员随身携带外,其余均由院办统一保管。院办应建立台账,做到一车一档。车辆发生转移时,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。
6、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做好车况检查(如水箱、油量、机油、电瓶、轮胎、外观等),确保出车安全和急救工作的需要。
7、未安排出车任务的车辆,应停放在院内指定车位。非公务活动,严禁将医院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、娱乐场所。严禁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。
8、严禁公车私用。驾驶员未经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科室安排,不得擅自出车。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。
9、公务车辆应服从调度,按时返回,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、用车对象或捎办私事。
10、单位采购车辆应严格按照报告、招标程序进行。
11、医院公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。
12、严禁私车公用。任何原因的私车公用所导致的任何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和(或)车主承担。原《57365z线路检测中心于规范私车公用的通
知》(凤医字[2010]59号)文件同时废止。
二、驾驶员管理
1、医院公务用车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。
2、驾驶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备所驾车辆要求的驾驶资质和驾驶技术。调整驾驶人员时,应取得分管领导批准。
3、医院公务车辆驾驶员应熟练掌握驾驶车辆的性能,提高驾驶技能;应熟练掌握常去地方的驾车路线,做到稳、准、快。
4、医院公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因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、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后果,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5、公务车辆驾驶员应及时办理所驾驶车辆的年审、保险、警灯审批等,确保车辆各项手续合法有效。
6、公务车辆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行车行为,文明驾驶。增强遵章守法、爱岗敬业的责任感,自觉维护医院良好形象。
三、公务用车调度
1、使用行政公务用车,由科室负责人向院办申请,登记用车事由、地点、时间,由院办统一安排,并做好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记录。分院班车应提前一天申请,由院办统筹安排,集中使用,减少车辆运营成本。应急用车,需经分管领导同意。
2、120急救车辆实行24小时双班值班制度。由急诊科根据需要排班。行政用车合理排班,除日常工作日外,还应保障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应急使用。
3、120急救车辆出车必须进行登记。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调度出车,医生不得自行联系驾驶员私自出车,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。
4、120急救车辆外转病人需要由医生申请按规定缴费,凭发票统一调度出车。
5、公务车辆发生故障时,应及时向院办或急诊科汇报,调配备用车辆。
四、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
1、医院公务车辆驾驶员应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,及时擦拭、检修、保养,以保证使用。
2、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;120急救车辆随车人员应保证车内的抢救装备使用完好,不得随意挪用、外借。值班护士应定期检查急救备用药品、急救设施是否完好,并及时补充药品、物品。严格遵守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制度,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。
3、公务车辆配置统一加油卡,实行一车一卡制度,并由驾驶班班长对加油情况进行登记,每月由驾驶班班长将各台车辆的油耗和公里数情况进行核算。
4、车辆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,选择质量可靠、价格合理并具有资质的修理厂修理。
5、车辆发生故障时,驾驶员应向驾驶班班长汇报,经驾驶班班长检测后,送修理厂维修。修理厂技术员提出的修理方案,需经驾驶班班长核查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,方可进行。车辆维修时,驾驶员必须在场,对修理厂更换的配件是否纯正、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。车辆维修后,如发现维修部位,跟换零件与申报不一致时,维修费不予报销。
6、车辆维修费用,由院办统一以转账方式支付。车辆在长途行驶中故障需维修的,应向分管领导汇报。返院后,维修发票和清单需经驾驶班班长审核后方可报销。
7、车辆维修后,维修清单应交由驾驶班班长保管,建立单车维修、保养记录档案和台账。
原有57365z线路检测中心医院车辆管理的相57365z线路检测中心规定与本文件相抵触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
二○一三年八月六日
抄报:县卫生局